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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清核电项目厂址位于海西经济区福建省福清市三山镇,距省会福州市约71公里,距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约58公里,距福清市区约32公里,临近沈海高速公路延伸段渔平高速。厂址区域地质条件稳定,是我国东南沿海地区不可多得的核电厂址之一。福清市气候宜人,交通便利,杭福深高速铁路福厦段经过福清市并设福清站,约1小时到达厦门,距上海、深圳也在6小时以内;县域经济发达,位居全国百强县前20位。公司生活居住区规划在福清市区。
福清核电项目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压水堆核电机组,综合国产化率达75%,总投资近千亿元。项目计划一次规划、分期连续建设,单台机组建设周期约60个月。1、2号机组已分别于2008年11月21日、2009年6月17日开工建设;两台机组总投资约270亿人民币,计划分别于2013年11月、2014年9月建成投产。3-6号核电机组已于2009年4月18日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;3、4号机组于2010年12月得到国家核准;3号机组已于2010年12月31日实现反应堆厂房第一罐混凝土浇筑。目前,项目1-4号机组工程建设总体进展良好。
福清核电项目践行中核集团采用工程总承包(EPC)建设模式。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为工程总承包商。福建福清核电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单位,对项目工程总承包商进行全面监督、检查。
福清核电项目按计划自2013年11月陆续建成发电,6台机组全部建成后年发电总量可达450亿度左右,年产总值约170亿元人民币,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巨大,可以显著缓解福建地区能源紧张的局面,有利于福建省优化能源结构,推进能源多元化发展战略,为海西经济的快速发展注入强劲动力。
